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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产商的变相降价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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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蔡军畅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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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近日大家津津乐道的首套房利率恢复至基准,首付款比例“降成”,在各网站、媒体间流传。随着媒体的深入了解,原来只是开发商的另一种变相型促销手段,现实里其实好多开发商面临资金回笼问题,暗地里又开始了新的一轮“降价潮”。开发商自己导演的“房贷放松”大戏,消费者还得擦亮双眼“观看”清楚。
      所谓的首套房恢复至“基准”利率,其实是购房者在一定的期限内,只需要按照银行的基准利率支付利息,利息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负担,从房款中直接扣除,例如:30万的贷款额,按现在的基准利率(7.05)上浮0.1%为7.755%。10年期偿还。
十年期产生的利息:
按现在的利率:300000元*7.755%*10年=利息232650元
按所谓的“基准”利率:300000元*7.05%*10年=利息211500元
剩余的开发商承担:300000元*(7.755-7.05)*10年=利息21150元
也就是说购房者实际是按基准利率(7.05%)支付了利息,开发商垫付上浮0.1%的利息:300000元*(7.05*0.1%)*10年=21150元。
开发商实得房款:300000元-21150元=278850元。
购房者实际支付房款:本金300000元+利息232650元=532650元。
由此可见,这利息是多么的吓人。而开发商此举只是在余款上为购房者优惠了极少一部分的金额。
那么在来看看所谓的首付款降低比例成数。
首付款按比例30%或40%,那么如果差一成怎么办,很简单这部分先有开发商垫上,在双方协议规定的日期内,补足剩余首付款,其实就是给购房者一个缓冲的机会,至于时间的规定在于双方的预约。
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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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太子ぅ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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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沙发   发表于: 0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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